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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制度助力项目平安建设——集团公司推行中标项目负责人约谈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时消除质量隐患,我集团公司积极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方式,全面推行中标项目负责人约谈制度,确保2016年新中标项目的顺利实施。
约谈以专题会议的形式定于每月下旬举行,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负责人签订《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2.私刻印章的风险防范及相关法律责任;3.项目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相关要求;4.财务管理事项;5.购销合同、劳务清包等合同类文件的签订流程;6.质量、安全、技术、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支付等注意事项。约谈完毕后,形成书面记录、签字存档。项目落实过程将与年度项目部“评优评先”考核挂钩,对未接受约谈或约谈后不按期落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此项约谈制度的建立,充分实现了集团公司从源头控制风险,严格过程管理,强化项目负责人主体责任的管理要求,有效预防了各类工程质量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