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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实现集团公司从源头控制风险,严格过程管理,强化项目负责人主体责任的管理要求,有效预防各类工程质量事故发生,进一步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要求,2月25日,集团公司1-2月份新中标项目负责人约谈会议如期召开,集团董事长张献军出席会议,副总经理程向前、许海军及法务部、合同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就公司相关流程制度作了宣贯。
本次约谈的新中标项目有:1.大唐河南巩义“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灰场及运灰道路施工项目;2.正弘商务中心项目1#地块、4#地块遗存土方清运; 3.晋城市综合训练基地二期工程二标段;4.内蒙古扎鲁特-山东青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5.河南红旗渠旅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旗渠迎宾馆消防室外管网技改项目及屋面防水维修项目施工第一标段;6.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一期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第二标段;7.禹州市经二路道路排水工程一标段;8.息县龙湖公园建设工程第五标段;9.新密市白寨镇柳沟村西顶至南顶等六个村道建设项目一标段;10.郑州高新区梧桐街过须水河段、须水河东路过枫香街段供热管网工程一标段;11.灵宝市金城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化验室和技术研发楼建设项目;12.鹤壁市致远中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13.红杉路等8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二标段。
本次约谈主要内容包括:1.新中标项目负责人签订《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2.私刻印章的风险防范及相关法律责任;3.项目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相关要求;4.财务管理事项;5.购销合同、劳务清包等合同类文件的签订流程;6.质量、安全、技术、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支付等注意事项。约谈完毕后,形成书面记录并存档。项目落实过程将与年度项目部“评优评先”考核挂钩,对未接受约谈或约谈后不按期落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