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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集团公司再次荣获安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近日,从林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2014年度“安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结果出炉,我集团公司再次被安阳市人民政府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我集团公司始终坚持以“信誉争市场、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作为企业的经营宗旨,十分重视对合同的管理,遵循合同的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严格遵循“守合同重信用"准则,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解除外,均已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全面较好地完成了承担的义务,合同履约率达100%。
此次被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是主管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大成公司信经营、守法经营的充分肯定和嘉奖。我集团公司将继续保持守合同重信用的商业道德风尚,以最优的服务品质和高度的责任心继续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同。此次荣誉的再次获得,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对外信誉,提升企业形象,进一步为公司在竞争市场中赢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