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建筑业最具成长性百强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河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前20强"、全国建筑业精品网站

法务部资料库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务部资料库
如何处理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日期:2018-08-27    浏览次数:4307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1、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时,首先应审查本单位是否与被执行人有债权债务关系,这是最基本的事实,也是法院提出协助执行的依据。如果本公司与被执行人并没有债权债务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协助执行的义务与前提。这时候我们切不可在通知书上签字。

     2、收到协助执行通知时,应迅速向公司领导汇报。我们知道,签字是代表一种确认与承认,也是产生法律后果的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一般应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或公司负责收发文件的人员签收,并加盖公章。

     3、如果已经发生了误签的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并说明情况,并与公司法律顾问联系,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异议。

     4、法院在送达文书的时候,如本公司拒绝签收,也可能会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也就是说,法院在有关单位拒绝签收或盖章的情况下,直接把文书放在那里,视为已经送达。在法院采取留置送达的时候,作为被送达的单位有15天的异议权,如果在异议期间提出异议,法院不能进行强制执行。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收到法院留置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时,应尽快与公司领导汇报并将情况反馈给公司法律顾问。如果认为该执行通知书与事实不相符的,要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不可拖延。即便过了异议期限,也必须向执行裁判庭联系,提出异议。如果法院下达了书面的裁定书,公司可以选择向上一级法院进行复议或者向有关法院起诉。

     5、如果项目负责人在其他民事纠纷中,将公司列为协助执行的对象,法院对公司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公司需要对项目的工程款流向进行监控,材料款给材料提供商,工人工资发给农民工,让农民工领工资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名并捺手印。并必须农民工本人亲自到场结算工资。对于工程款的资金流向,公司必须保留好证据,防止出现对公司不利的后果。
    总之,在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时,应慎重对待,不可随便签字盖章,必须弄明白才可;如果发生误签或其它失误,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和作出有效的补救。

 

 

分享到:0
版权所有: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豫ICP备13008303号
电话:0372-6096300  传真:  技术支持:中域在线  老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