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部资料库

工程款支付手续
首次办理手续:
与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的项目负责人及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
项目负责人办理劳动合同书
签订纳税承诺书
领取项目部财务须知要求汇总手册并签字确认;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委托代理人同时到场 ,并办理上述资料及委托书;
营改增后的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清包工、甲供材)需提供合同原件到公司注册地国税作简易工程备案。
转款手续办理:
甲方先付款后办理手续的:
由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到物资供应部办理与材料商购销合同签订手续;
到财务填写项目部应付款项确认书、项目部应付款项确认单和付款方式确认书;
发放工人工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考勤表、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表(工资表上注明卡号),卡号一般与公司开户行保持一致(基本户、一般户均可);
按简易计税方法的需提供国税出具的简易征收备案表;
收款单位提供增值税专票的须附加对方单位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购销合同复印件、出库入库单、工程在外地进货还需提供运费发票或合同中的运费体现方式;
供应商需提供工商网站查询的企业信息表;
提供的单张票据超过2000元的须附加经税务局网站查询的发票流向及开具信息信息查询结果;
以上手续均需项目负责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甲方未付款由内部承包人垫付材料款的:
办理支付工程款手续与上面一致,不同地方如下:
需与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的责任人本人卡打入公司对公账户;
到财务填写项目收款收据、收支确认表;
甲方打入公司账户工程款后,再到财务填写款项收据单进行支付。